一、第一点:自决权。根据《民法典》第318条,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均有独立的人格和意志,对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和控制权。因此,在遗产分割时,对于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和分配额度,夫妻双方应当自主协商。
二、第二点:共同意愿。在遗产分割时,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死亡或去世,那么他们也有权参与决策过程,并有权获得相应比例的财产。例如,《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第三点:遗嘱执行。根据《民法典》第1132条的规定,如果立有遗嘱或者虽未立遗嘱但已生存的近亲属有优先受赠权,则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前必须先履行遗嘱或遗赠的法定手续,否则将无法行使继承权。
四、第四点:诉讼程序。如果以上三种因素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遗产的分割将通过诉讼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变更或者消灭。
五、第五点:财产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3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时应平均分割。这意味着,即使法院判决了遗产分割,但如果夫妻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也可以放弃某些财产,只保留其他财产。
综上所述,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个人协议,都不能改变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对财产的共有权。因此,建议任何涉及到遗产分割的问题,都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总结:综上所述,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个人协议,都不能改变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地位和对财产的共有权。因此,建议任何涉及到遗产分割的问题,都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