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财产权益
1. 《婚姻法》第39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了私人物品,如房产、车辆等,这部分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2. 《婚姻法》第80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也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抚养权归属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父母对于子女享有抚养权。如果离婚,双方需要协商抚养权的归属,如协商不成,则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进行判决。
三、探视权问题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探望义务,那么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遗产分割问题
如果离婚,那么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应作为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同时,对于无能力偿还债务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接受分配剩余财产。
五、法律责任
如果一方恶意逃避离婚责任,或者故意隐瞒财产,导致对方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重婚罪或诈骗罪,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总结::离婚后,若要保障自己的权益,首先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其次,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再次,如果对方不愿意履行探视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后,对于无能力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尊重对方的感情,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