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犯意产生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分析如下:
犯意产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的规定,犯罪意图通常在行为人明知无履行合同能力或者利用合同欺诈对方财产时产生。此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心态,是判定犯意产生的关键。
行为特征:犯意体现在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诱使对方签订或履行合同,进而骗取财物的行为之中。
法律要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11号),合同诈骗需具备四个要件:主体适格、客观行为、主观故意以及造成了他人财物损失的结果。
案例参考: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言行表现、财务状况、交易习惯等因素判断犯意是否存在。
最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该条款虽非刑法规定,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于合同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精神。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犯意产生的判定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及造成的实际后果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审查。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