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应由哪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概括回答:合同诈骗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实施诈骗行为的一方,即诈骗人,同时涉及到明知诈骗而提供帮助的其他责任人。
一、从刑事责任角度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诈骗罪,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由实施诈骗行为的人承担刑责。
二、民事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合同诈骗中的受害人可以向诈骗者追偿因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共同犯罪或协助诈骗情况下,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明知他人实行合同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的,视为共犯,同样需承担责任。
四、单位犯罪情形下,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和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合同诈骗活动,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五、对于监管不力导致合同诈骗发生的情形,如银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乃至民事责任。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的法律责任主体主要是实际实施诈骗的个人或单位,以及在其中起到协助作用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受害方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诈骗者的刑事责任,并在民事层面寻求赔偿损失;同时,相关监管部门若存在失职行为,亦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