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名的构成特征主要涉及主观目的、客观行为、犯罪对象、犯罪结果和法定刑罚等方面。
主观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在实施欺骗行为时,主观上必须有通过签订或履行合同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仅是为了获取贷款或其他利益而暂时占用资金,但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则不构成本罪。
客观行为:《刑法》第224条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欺骗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些行为都是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关键要素。
犯罪对象:合同诈骗罪的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这里的财物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可以以货币衡量的价值物,如货物、服务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合同诈骗中的财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犯罪结果:根据《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要求“数额较大”作为构成要件之一。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法定刑罚:《刑法》第224条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的欺骗行为、特定的犯罪对象、达到法定的犯罪结果以及相应的法定刑罚。了解这些构成要件对于准确识别和防范合同诈骗行为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