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问题是关于重庆巴南区发生的合同诈骗案件,您希望了解在该地区发生的合同诈骗行为的法律责任、诉讼程序以及受害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细节。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证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报案流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1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
民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9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维权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20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不仅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而且受害人还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获得赔偿。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