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合同纠纷 > 问答详情

合同诈骗和虚假广告?

用户:192****7940 恒山区 2024-11-27 16:47 合同纠纷 浏览量:22861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的问题核心在于了解合同诈骗与虚假广告这两种违法行为在法律上的定义、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防范这两类问题。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我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1. 合同诈骗的定义与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 虚假广告的定义与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3. 合同诈骗的防范措施: 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对方的身份信息、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避免签订明显不公平或存在欺诈风险的条款。此外,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合同谈判和审核过程,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4. 虚假广告的防范措施: 消费者在面对广告宣传时应保持理性思考,尽量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产品信息。对于明显夸大其词或缺乏科学依据的广告内容,应提高警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5. 救济途径: 若遭遇合同诈骗或虚假广告侵害,受害者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和虚假广告均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我们既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