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主要侵犯的是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利,具体而言是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权利。从法律视角看,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经济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体系。
财产权利:合同诈骗直接侵犯的是合同相对方的财产权,即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使对方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处分财产,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合同自由与公平原则:合同诈骗破坏了合同法中的自由与公平原则,即双方基于真实意愿和平等地位达成协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诈骗通过欺诈手段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损害了合同的效力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场交易秩序:合同诈骗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合同诈骗本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社会信任机制:合同诈骗还严重侵蚀了社会的信任基础,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社会效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诚信原则贯穿始终,如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合同诈骗违背了这一基本道德和法律要求,对社会信任体系构成了挑战。
法律责任与追责机制:针对合同诈骗,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刑事责任,还设定了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了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为受害者提供了寻求民事赔偿的途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责任体系。
总之,合同诈骗是对个人和企业财产权利的严重侵害,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同时也侵蚀了社会的信任基石。我国法律对此类行为设置了多重防线,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