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问题是关于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如果原判决有误或存在新的证据,如何进行改判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254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包括发现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等情形。第255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改判合同诈骗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至第255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这些条款不仅规定了合同诈骗罪的具体构成要件,还明确了改判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9条的规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应当提交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这里的“新证据”是指在原判决、裁定作出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原判决、裁定作出时因客观原因未能收集到的证据。
申诉和抗诉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审理案件;而抗诉则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行为。两者均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至第255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改判合同诈骗案件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现新证据、证明原判决存在错误等。当事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