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一种通过签订或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合同诈骗的手法也在不断翻新,了解这些新型犯罪手法对于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至关重要。
虚拟身份和伪造文件:诈骗分子利用网络技术伪造身份证明、企业资质等重要文件,与受害人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络平台虚假交易: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诱导买家付款后不发货或发送假冒伪劣商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预付定金骗局:要求受害人在未见到实物或未验证合同真实性前支付大额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跨境合同诈骗:利用国际间法律差异,通过设立空壳公司等方式进行跨境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表明,即使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外,只要对我国公民或法人造成损害,我国司法机关也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科技手段实施诈骗: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虚假的银行流水、信用报告等,增加识别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综上所述,面对日益复杂的合同诈骗手段,企业和个人不仅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应积极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有效防范风险。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