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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律师服务热线?

用户:175****4084 绥中县 2024-11-27 11:05 合同纠纷 浏览量:1594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希望了解关于合同诈骗方面的律师服务热线,以便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时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法律援助。

合同诈骗相关律师服务热线

对于合同诈骗案件,建议您首先联系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查询正规的律师服务热线,以确保能够获得专业、合法的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拨打12348全国法律服务热线,该热线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的法律咨询。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应当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因此,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当地律师协会,查询并获取推荐的专业律师名单和联系方式。

有关合同诈骗的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总结

在面对合同诈骗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这不仅可以有效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还能避免因处理不当而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采取更有效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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