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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很难界定?

用户:187****5488 东至县 2024-11-27 09:38 合同纠纷 浏览量:1771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律师/13728647853(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诈骗的界定难度上,希望了解从法律角度如何准确识别和处理合同诈骗行为。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并引用相关法律条文。

1. 合同诈骗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 证据收集与认定

合同诈骗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是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

“对物证、书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二)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三)物证、书证的内容是否真实,与其他证据是否一致。”

3. 意图的判定

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合同诈骗的核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二)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三)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四)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七)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4. 数额标准与量刑

合同诈骗的数额标准直接影响到量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5. 防范与救济措施

防范合同诈骗的关键在于提高风险意识,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现合同诈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总结

合同诈骗的界定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具体的证据和意图判定,可以有效地识别和处理合同诈骗行为。防范合同诈骗的关键在于提高风险意识,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及时寻求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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