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2020年在深圳地区涉及合同诈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了解在该情境下如何界定诈骗行为、应适用的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法律责任等。
界定合同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在2020年的深圳,如果行为人通过上述手段进行诈骗,都将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证据要求:构成合同诈骗,需要有明确的欺诈行为、受害者因此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做出财产处分,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通常需要警方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通信记录、证人证词等。
法律责任:对于合同诈骗罪,我国刑法规定了严格的刑罚。数额较大的(一般指三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事赔偿:除了刑事责任外,诈骗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诈骗者返还被骗取的财物或赔偿因其诈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司法程序:一旦发现合同诈骗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若符合起诉条件,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判阶段。若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以考虑民事诉讼途径追偿损失。
总结:2020年深圳地区的合同诈骗案件,主要依据《刑法》和《民法典》处理,涉及诈骗犯罪的界定、证据搜集、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等多个环节,如有实际案例,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