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关于合同诈骗是否必须涉及金钱诈骗,以及如果没有实际骗取财物,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条款并未限定“财物”必须为金钱,因此任何形式的财产性利益均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的对象。
“财物”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2号)第一条明确指出:“本解释所称的‘财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财产和财产性利益。”因此,合同诈骗中的“财物”不仅限于现金,还包括其他形式的财产性利益,如物品、服务等。
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认定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没有实际取得财物,只要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时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且实施了相应的欺骗行为,即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未遂形态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即使行为人未能实际取得财物,但其已经实施了足以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的行为,仍可按合同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支持:在司法实践中,不乏因合同诈骗未遂而被定罪判刑的案例。例如,行为人通过伪造合同文件,意图骗取对方公司的货物,但由于被及时发现而未得逞,最终仍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未遂)定罪。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并不要求必须实际骗取到金钱,任何形式的财产性利益均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的对象。只要行为人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施了相应的欺骗行为,即使未遂,也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