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在浙江省合同诈骗罪中,关于数额的具体规定及其法律后果。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3)行为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4)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如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浙高法〔2011〕298号)对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作了进一步细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法律后果如下: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例如,浙江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因合同诈骗数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综上所述,浙江省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为:数额较大(六千元以上)、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根据不同的数额标准,行为人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希望上述分析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