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知道使用假公章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及涉及的法律责任与相关法律依据。
一、从犯罪构成角度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可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故意使用假公章,意图使对方误认为具有真实交易意愿和授权,从而获取财物,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二、从印章管理规定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将受到行政处罚。而使用假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变造、伪造印章的范畴,不仅违反了行政法规,同时也为合同诈骗提供了手段。
三、从民法角度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提到,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使用假公章订立的合同,如满足欺诈要件,对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
四、从证据效力角度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使用假公章签订的合同在诉讼中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其效力。
五、从刑事责任角度看,《刑法》第六十四条要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使用假公章进行合同诈骗的,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退还所骗财物。
总结来说,使用假公章签订合同,涉嫌违反行政法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面临刑事处罚,并导致所签合同无效或可被撤销,且需退还非法占有的财物。对于此类行为,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法律规定综合评判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