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合同诈骗罪中“数额累计”的具体含义,以及如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认定。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犯罪构成要件、数额计算方式、累计标准、影响因素及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援引最新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
一、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其中,“数额较大”是构成该罪的基本要件之一。
二、数额计算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合同诈骗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计算,包括行为人为实施诈骗行为而支付的费用。若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三、累计标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明确规定“数额累计”的具体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理解为行为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同一或不同对象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各次诈骗所得金额之和即为“数额累计”。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诈骗行为必须具有内在联系或连续性,而非孤立、偶然发生的事件。
四、影响因素
认定“数额累计”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是否存在持续的非法占有目的;二是行为的时空关联性,即各次诈骗行为是否在时间、空间上具有紧密联系;三是被骗财物的性质与用途,即是否用于同一或类似非法活动。
五、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中的“数额累计”是指行为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各次诈骗所得金额之和。认定“数额累计”需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诈骗行为的时空关联性、被骗财物性质与用途等因素,并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其法律责任。对于数额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的合同诈骗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