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合同诈骗是否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及其法律依据和相关分析。
一、从刑事诉讼程序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案件一般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公权力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二、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参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三、对于能否自诉,需满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四、在实践中,若合同诈骗案涉及到的金额和情节并非轻微,则通常应由公检法机关主动追究,被害人难以直接提起刑事自诉。然而,若存在执法机关不作为的情况,且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依法启动刑事自诉程序。
五、最新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修正)进一步明确了刑事自诉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和受理条件。
综上所述,虽然合同诈骗罪通常由公诉机关办理,但如果符合刑事自诉的法定条件,如执法机关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且被害人持有充足证据的,理论上被害人仍然有权提起刑事自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合同诈骗案件性质严重,实际操作中需要谨慎判断是否满足自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