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合同诈骗的具体情形以及其法律依据。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合同诈骗主要表现为通过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行为。
虚假身份与资格:行为人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无实际履约能力而夸大其词: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故意制造假象使对方相信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诱骗对方与其签订合同。同上,《刑法》第224条也规定了“(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收钱后逃匿:收到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这同样违反了《刑法》第224条的规定:“(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利用合同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比如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实施盗窃、侵占等行为。《刑法》第224条还指出:“(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采用欺诈手段获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编造虚假情况、提供不实信息等方式让对方误以为真而作出不利决策。此点虽未直接列于《刑法》第224条中,但属于该条款所涵盖的精神范畴内。
总之,合同诈骗是一种严重侵害市场经济秩序和个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受到我国法律严厉制裁。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在合同交易中获利者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