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所问的核心问题是:在涉及合同诈骗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退还赃款(赔偿被害人损失)后,对其刑事量刑有何影响?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刑事责任的减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包括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的,可以依法减刑。
认罪态度与罚金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犯罪分子主动全部退赃退赔,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视为具有较好认罪悔罪态度,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或适当减少并处罚金。
谅解书的影响:如果被告人全额退赔且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的谅解书可在量刑时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诈骗数额认定: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退赔数额可作为判断诈骗数额大小以及是否属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参考因素。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规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强化了对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但并未明确指出退赔行为对量刑的具体影响,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依然会对此类积极赔偿行为给予一定考量。
综上所述,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退赔的行为可能有助于其获得较轻的刑事处罚,但这需要综合考量诸多量刑情节及具体法律规定。同时,法院在裁决过程中会充分考虑退赔行为对于挽回受害人损失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减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