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要准确界定合同诈骗,需从主体、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客体及后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主体:合同诈骗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主观目的: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区分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的关键点。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而是因市场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不构成合同诈骗。
客观行为:具体表现为实施了上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的行为之一。例如,使用虚假的身份信息签订合同,或者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等方式,使对方相信其有能力履行合同而签订合同。
客体:合同诈骗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以及市场经济秩序。即不仅损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时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后果:要求行为造成了“数额较大”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数额较大”一般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标准。
综上所述,界定合同诈骗需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对于涉嫌合同诈骗的行为,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