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通过伪造外迁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针对这个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一、行为性质认定;二、诈骗罪构成要件;三、伪造文书的法律责任;四、民事责任;五、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行为性质认定:伪造外迁合同并以此进行诈骗,首先涉及到的是合同诈骗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两种可能的违法行为。
诈骗罪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需具备主观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处分财产。若行为人伪造合同并欺骗受害者,使其相信合同真实有效,进而交付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伪造文书的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刑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情况,如果该行为同时满足诈骗罪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可能存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依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综上所述,伪造外迁合同诈骗可能涉及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触犯刑法,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