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合同诈骗案件中法律责任的追究对象,即谁应当对合同诈骗行为负责并受法律制裁。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对于合同诈骗的追究主体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合同诈骗的直接责任人,即诈骗者,是首要的追究主体。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不仅实施诈骗行为的个人,如果是在单位中实施的,单位也可能成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
受害者权益保护:受害者通常不是追究主体,但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就因侵害其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法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也是追究合同诈骗的重要主体,他们负责调查、起诉和审判诈骗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相关程序。
监管机构: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有权对合同欺诈行为进行查处,因为他们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的追究主体包括犯罪实施者(个人或单位)、受害者、执法和司法机关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合同诈骗案件时,这些主体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正与公平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