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到的“安长江合同诈骗”这一问题,可能是指某个名为安长江的人涉嫌合同诈骗罪。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量刑标准以及追诉时效。以下为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造成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所述,对于安长江涉嫌合同诈骗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