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是否仍可能发生合同诈骗行为,以及这是否会构成合同诈骗。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来看,合同诈骗并不仅限于有书面合同的情况。合同诈骗是指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对方当事人大量财物的行为。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有口头协议或者其他形式的合同约定,诈骗者仍可能通过虚假承诺或欺诈行为诱使受害者交付财物,从而构成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后逃匿的;(五)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后逃匿的。”
总结来说,合同诈骗并不一定需要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合同也可构成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的欺诈意图和受害者的财产损失,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是否存在书面合同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