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可能在询问合同诈骗与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以及这两者之间的法律差异,尤其关注如何区分和定义这两种行为的法律责任。
合同诈骗通常指在商业交易中,一方通过欺诈手段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从法律定义上看,《刑法》将合同诈骗罪定义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关于“非法占有为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可以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来实现。
对于数额的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后,合同诈骗罪与普通的合同诈骗行为的区别在于,前者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及到刑事责任,而后者可能只是民事纠纷。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界定。
总结:合同诈骗和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触犯刑法,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手段恶劣,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可能构成犯罪。理解这一概念对于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至关重要,确保公正处理合同争议,同时有效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