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了解合同诈骗和共同诈骗在法律上的定义和区别,特别是在刑法中的规定和判罚标准。他们可能也关心如何区分这两种行为,以及作为共犯在合同诈骗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首先,合同诈骗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滥用、曲解合同条款等方式,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共同诈骗则是指两人或多人共同预谋并实施的诈骗行为。在合同诈骗中,如果有多人参与预谋和实施,就可能涉及到共同诈骗。
从法律依据来看,我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施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再者,对于共同犯罪,我们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总结来说,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或共同诈骗,主要看是否存在欺骗的主观意图和行为,以及是否涉及多人预谋和实施。此外,诈骗的数额和对社会的影响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共同犯罪,每个参与者都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被追究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