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的核心是:在已有的诈骗罪判决中,是否可能因为某些特定情形将案件重新定性为合同诈骗罪,并希望了解这一转换的可能性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会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罪名定性: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虽同属诈骗类犯罪,但后者更侧重于利用合同环节实施欺诈行为。若原判决中的诈骗行为涉及到了合同环节且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则有可能改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证据审查:改判需基于新的或遗漏的关键证据,证明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对诈骗结果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刑事诉讼程序:如果发现原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关键事实未予查明的情况,可以通过上诉、申诉等刑事诉讼程序启动再审,从而有可能改判为合同诈骗罪。
审判权与时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改判的是上级法院或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人民法院,同时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审理。
综上所述,在满足特定条件且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下,原诈骗罪判决确实有可能被改判为合同诈骗罪。具体能否实现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