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涉及的是关于吉林省榆树市一起名为“杨光”的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情况。用户希望了解该案件的法律定义、犯罪构成要件、证据认定标准、法律责任以及可能的法律裁决结果。
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罪构成要件:首先,杨光必须存在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不打算履行合同;其次,他在签订或履行合同中实施了欺诈行为;再次,这些欺诈行为导致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最后,骗取财物的数额需达到法定立案标准。
证据认定:证明杨光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确凿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转账记录、证人证言、欺诈手段的物证和电子数据等。
法律责任:若杨光被定罪,将依照《刑法》第224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法律规定依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未对合同诈骗罪做出修改,故仍应适用原《刑法》第224条的规定进行审判。
综上所述,针对榆树市杨光涉嫌的合同诈骗罪,司法机关需要全面审查其犯罪事实、证据及情节,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同时,杨光本人有权获得公正审判并享有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