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构成合同诈骗的具体行为及其法律依据。以下从五个方面详细分析: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指出,该罪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认定:(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二)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的履约表现;(三)行为人对所取得财物的处理情况;(四)行为人未能履约的原因。”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欺诈行为方式,如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使用虚假票据或产权证明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所述,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满足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及数额标准五个方面的要件。一旦满足这些条件,行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