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合同诈骗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含义及构成要件,希望从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视角,从五个方面对该法律问题进行详尽分析,并要求提供最新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一、概念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进行了规定,其中并未直接定义“数额特别巨大”,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合同诈骗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指诈骗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
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表明“数额特别巨大”是决定合同诈骗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到行为人可能面临的刑罚轻重。
三、犯罪构成要件
四、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数额特别巨大”不仅要看诈骗金额,还要结合行为人的犯罪手段、造成的社会影响、退赃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评判。此外,对于多次实施合同诈骗,依法应当追诉且累计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也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五、最新法律依据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所述,“数额特别巨大”是合同诈骗罪中衡量犯罪严重程度的关键指标,涉及五十万元以上的诈骗金额,将导致行为人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判定是否构成“数额特别巨大”,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