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因此,保险的受益人不能是姐姐。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签订。”这意味着,只有被保险人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而其姐姐并非投保人,因此也不能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但是,如果保险合同规定了由特定的人员或者机构作为受益人,那么这个特定的人员或机构就是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以是姐姐,只要她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条件即可。
总的来说,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否则就无法成为受益人。然而,在保险合同中可能会明确规定由特定的人员或者机构作为受益人,这时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姐姐。但无论具体情况如何,都不能改变保险合同的性质,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才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总结:总的来说,保险的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否则就无法成为受益人。然而,在保险合同中可能会明确规定由特定的人员或者机构作为受益人,这时保险受益人可以是姐姐。但无论具体情况如何,都不能改变保险合同的性质,即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才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