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子女和父母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权利义务主体。《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如果父母不幸去世,他们的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的规定,遗嘱执行人的确定问题也十分复杂。《民法典》规定,遗嘱需要由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立遗嘱时或者其死亡后做出,并且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出遗嘱。那么,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执行人,那么应该由代书人或者遗嘱见证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再次,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没有对保险受益人的确定提供明确的规定。然而,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的范围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侄女、外甥等近亲属。因此,如果父母去世后,他们的个人财产应当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不仅仅是子女。
然后,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受益人的选择权。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将保险金用于特定的目的,如丧葬费、抚恤金等。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的选择权往往取决于他们对于这种目的的共识。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民法典》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到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问题。这是因为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不是基于血缘或家庭关系的继承关系。虽然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亲近,所以子女应当成为保险受益人,但这并不符合《民法典》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子女和父母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权利义务主体。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执行人,那么应该由代书人或者遗嘱见证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此外,继承人的范围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侄女、外甥等近亲属。如果父母去世后,他们的个人财产应当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不仅仅是子女。最后,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不是基于血缘或家庭关系的继承关系。
总结:综上所述,子女和父母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权利义务主体。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执行人,那么应该由代书人或者遗嘱见证人作为遗嘱执行人。此外,继承人的范围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侄女、外甥等近亲属。如果父母去世后,他们的个人财产应当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而不仅仅是子女。最后,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主要是因为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而不是基于血缘或家庭关系的继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