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目的是在可能的风险事件发生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而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受益人的权益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首先,保险人的权利是购买保险产品并获取相应的保障。因此,在购买保险时,保险人需要指定受益人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进行投保。这种指定行为体现了保险人在经济上的保障需求。
其次,保险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对保险标的的风险进行赔付。而在给付保险金时,保险人也需要指定受益人为自己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进行赔付。这是因为,只有当保险人明确指定受益人后,才能准确地计算和支付保险金,保证理赔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再次,保险利益的归属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未得到指定,或者被侵害了合法权益,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此外,为了避免保险利益的重复划分,防止保险欺诈的发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在2019年颁布了《关于保险条款中有关个人为他人投保的规定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条款时,明确说明保险人对于已设定保险受益人的利益保护措施,并将这一规定纳入保险条款中。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名称,是为了确保保险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保障我国社会稳定的法律基础之一。
总结: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名称,是为了确保保险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保障我国社会稳定的法律基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