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抵押担保 > 问答详情

农村的地能办抵押吗?

用户:175****9356 兰考县 2024-11-24 03:58 抵押担保 浏览量:313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惠州
秦健峰惠州*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您想了解的是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与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4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7条的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民法典》(2021年实施)第399条也沿用了这一规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7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同时,《民法典》第399条也明确规定了土地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7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物。

四、其他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抵押

除耕地外,如林地、草地、荒地等其他类型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作为抵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9条指出,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五、抵押登记与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3条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主要取决于其具体类型及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作为抵押物。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