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一辆已经设定了抵押权的汽车是否能够办理环保标志。这个问题涉及了物权法、担保法以及环境保护法规等多个领域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抵押并不影响抵押物的基本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除非在抵押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因此,如果抵押车符合环保标准且未被禁止行使相关权利,理论上应可办理环保标志。
其次,参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HJ 43/2013),规定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获得相应的环保标志。此规定并未明确排除抵押车辆。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一条指出,抵押物的使用权仍归抵押人享有,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抵押人有权对抵押物进行正常使用与维护,包括满足环保要求。
第四,地方性环保法规可能也会对此有所规定,但通常不会因为车辆设有抵押而限制其申领环保标志。
最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此处也并未对抵押车有特殊限制。
综上所述,只要抵押车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排放标准,并未在抵押协议中明确禁止办理环保标志的相关事宜,抵押车原则上是可以办理环保标志的。但是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法规执行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