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车辆被他人未经您授权擅自抵押并转卖给第三方时,您有权追回车辆并要求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了解自身权益保护的具体法律规定及维权途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如果您的车辆未经您同意被他人擅自抵押转卖,而受让人在购买时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价格,则可能构成善意取得,但您仍有权向无权处分人索赔。
其次,《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指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若车辆被抵押未进行登记,抵押行为对善意第三人不产生效力,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确认抵押无效并取回车辆。
再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对侵占罪有明确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发现车辆被非法占有,且对方拒绝归还,您可以考虑报警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分别规定了机动车登记和行驶证管理的相关制度,您可依此要求相关机构协助调查取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综上所述,面对车辆被他人擅自抵押转卖的情况,您应积极搜集证据,依法采取行动,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