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是:如果我贷款抵押了我的房子,那么我租出去的房子应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抵押权人所有。这意味着,如果你将房子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一旦你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有权收回你的房产。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你的房子被用于贷款抵押,租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1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意味着,如果你想出售或转让已经抵押的房子,你需要得到贷款机构的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用于偿还贷款。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如果因为贷款机构的行动导致租客无法使用或收益租赁物,租客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2条的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这意味着,如果你的贷款被转让给其他债权人,抵押权不会随之转移。
总的来说,如果你将房子作为贷款的抵押物,租客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你需要得到贷款机构的同意才能出售或转让房子,并且如果因为贷款机构的行动导致租客无法使用或收益租赁物,租客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