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在办理抵押手续过程中,作为抵押人是否可以不到场。答案是:一般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抵押人亲自到场,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如委托他人代办,抵押人可以不到场。
一、法律规定方面,《物权法》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抵押人应当将抵押财产的权属证书交付抵押权人。”这表明抵押人的参与是必要的,但并未明确规定必须亲自到场。同时,《民法典》第644条也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抵押事务。
二、委托代理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0条以及《合同法》相关规定,抵押人可以通过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此时抵押人本人则无需亲自到场。
三、金融机构操作实践,实践中,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要求抵押人亲自到场签署相关文件,以确认其真实意愿并核实身份信息,但若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也可能允许代办。
四、公证程序,如果抵押人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场,可采取公证方式处理。依据《公证法》第22条,抵押人可以申请公证员对其授权委托行为进行公证,这样即便抵押人未亲自到场,经过公证的委托手续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五、电子签名与远程办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网上办理抵押登记业务。依据《电子签名法》,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在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法规支持的情况下,抵押人可能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完成签字确认,从而实现抵押登记的远程办理。
综上所述,办理抵押手续时抵押人本人并非绝对必须到场,具体能否不到场取决于抵押人是否采取了合法有效的委托或远程办理手段,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然而,为了确保权益不受侵害,建议抵押人在实际操作中谨慎对待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