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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动产在哪里办登记?

用户:179****5677 伊川县 2024-11-23 05:13 抵押担保 浏览量:3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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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健峰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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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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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希望了解在中国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具体地点和程序。以下将从法律依据、登记机关、登记流程、效力范围及注意事项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条款明确了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与登记的关系,即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 登记机关

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20年修订),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来说,抵押人应当向其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动产抵押登记。例如,如果抵押人在北京,应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指定的分支机构申请登记。

3. 登记流程

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共同准备动产抵押登记书、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双方身份证明等文件。
  2.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抵押人住所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 审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
  4. 领取证书:登记完成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领取动产抵押登记证书。

4. 效力范围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 公示效力:登记后的动产抵押权具有公示效力,任何第三方可以通过查询登记信息得知该动产已设定抵押,从而避免重复抵押或善意取得的风险。
  2. 优先受偿: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优先受偿。

5. 注意事项

  1. 及时登记:动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以免因未登记而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2. 变更登记:如抵押物发生变更、抵押权转让等情况,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3. 注销登记:债务清偿完毕或抵押权消灭后,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以免影响抵押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综上所述,动产抵押登记应在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具有公示效力和优先受偿权,且应及时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以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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