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哪些类型的房子无法进行房产抵押。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识别出那些因法律或实际情况限制而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房产。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设定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或者设定抵押权。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上述情况下的财产不得抵押。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即使某些类型的房产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禁止抵押,但由于其特殊性或市场价值难以评估等原因,在实际操作中也很难实现抵押贷款的目的。例如,一些老旧房屋、违章建筑、产权不清晰的房屋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常会因为风险过高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
综上所述,不能办理房产抵押的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特定类型房产、未取得合法权属证明的房产以及实际操作中难以评估价值或存在较大风险的房产。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