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关于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以及债务人应如何履行其债务义务。
一、若超市没有提供抵押,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如质押、保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同时,该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二、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清偿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三、债务人也可以通过向银行贷款、寻求外部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来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若债务人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五、对于无抵押贷款,债务人还可以选择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等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综上所述,即便没有抵押物,债权人与债务人仍可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