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简述:用户询问在广州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应当去哪里办理。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解析:
业务办理部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七条的规定,房产抵押登记由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在广州,具体办事机构为广州市各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如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各区的分中心。
申请程序: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六章关于抵押权登记的规定,申请人需携带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必要材料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
所需资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等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四十六条)。抵押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企业相关文件。
审查流程: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依法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并发放抵押权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公示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完成房产抵押登记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总结:用户在广州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应前往广州市各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法规要求提交齐全且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经过相关部门的形式审查并完成登记后,房产抵押权才正式生效并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