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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登记登记哪里办?

用户:181****7892 连州市 2024-11-23 01:58 抵押担保 浏览量:4876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秦健峰
秦健峰*律师/13928431634(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您的问题是关于车辆抵押登记的具体办理地点和相关法律规定。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车辆抵押登记的办理机构、所需材料、法律依据、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一、办理机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因此,您可以在当地的车辆管理所或其设立的业务代办点办理车辆抵押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地址可登录各地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查询。

二、所需材料: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四、流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五、注意事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综上所述,车辆抵押登记需要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或其设立的业务代办点办理,需携带相关材料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手续齐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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