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购买期房时办理贷款通常会使用哪种形式的抵押。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主要涉及的是购房合同下的房屋预购权作为担保物的问题。
抵押物性质:在期房贷款中,由于房产尚未建成或未取得完全产权证书,因此不能直接用实物房产进行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但此条款适用于已建成并完成登记的不动产。对于期房,则更多是通过预售合同中的权益来进行保障。
合同条款重要性: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后续与银行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至关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明确了期房交易的基本定义及其合法性基础。
风险提示:鉴于期房项目可能存在延期交楼、质量问题甚至烂尾等风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即“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此外,还需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及相关证件齐全情况。
权利保护机制:为保障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赋予了消费者在商品存在瑕疵时享有退货、换货或修理的权利。同时,《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政府监管作用: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对房企融资渠道的管控以及对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综上所述,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期房贷款主要是基于预售合同上的权益而非实际存在的物业本身来设立抵押关系。购房者应注意审慎选择信誉良好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开发商,并详细了解相关合同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