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如何应对涉及“套路贷”的抵押贷款问题,以及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在遭遇“套路贷”时,受害人应当及时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至关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受害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配合警方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案件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于经济困难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面对“套路贷”,受害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及时报警,并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