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概述:用户在办理抵押过程中,其收据被收走,用户希望了解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合同约定与履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如果收据作为抵押物或履行凭证被抵押权人暂时保管,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得到抵押人的同意,否则无权擅自收走。
财产权益保护: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抵押人有权继续占有、使用抵押财产。若收据被无理收走影响了抵押人正常行使财产权,抵押人有权要求返还。
证据保存: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收据属于书证,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若抵押权人未按法定程序收存,可能损害抵押人的举证权益。
监管合规性: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登记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金融法规,金融机构等抵押权人在处理此类业务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扣留客户重要财务文件。
救济途径:若遭遇违规收走收据的情况,抵押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或者请求返还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抵押权人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可以对抵押物进行管理,但收走收据必须有合同约定且不能侵犯抵押人的正常使用和权益。若抵押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抵押人应依法寻求司法救济,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在办理抵押过程中,务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防发生争议时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