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涉及在办理抵押过程中,应当由哪一方负责具体操作。这涉及到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要求等多个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5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谁负责办理抵押手续,则应按照合同执行。实践中,通常是由贷款方(如银行)指导借款人完成相关流程,但实际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的一方可能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意味着无论哪一方去办理,都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进行。
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出发,考虑到抵押物通常是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而债权人则希望通过设立抵押来保障其债权的安全性,因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认为债务人有义务配合完成抵押登记工作。
考虑到信息获取及资料准备等方面的便捷性,有时会让更熟悉当地政策和流程的一方承担更多责任。比如,在某些地区,由于银行拥有专门处理此类事务的经验丰富的团队,可能会主动承担起这一角色。
为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抵押无效或者存在瑕疵,建议由专业机构或人员参与整个过程。特别是在涉及复杂产权结构时,选择经验丰富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协助将更加稳妥。
综上所述,出证办理抵押的具体责任人需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但在无特殊约定的前提下,债务人负有主要配合义务,同时鼓励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以确保流程顺利并有效控制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