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在成都哪里可以办理房产的顺位抵押手续,他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是房产的抵押登记。从法律的角度,这需要理解为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操作,特别是抵押权的设定和执行。
首先,从《物权法》第141条中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进行顺位抵押,必须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以确保其合法性。
其次,根据《担保法》第40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如果主债务未能偿还,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进行处置以满足其债权。
再次,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将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所以,用户需要寻找的是能够处理这种登记的机构,通常在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
此外,《物权法》第106条指出,“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预告登记、转移预告登记。”这意味着用户可能需要找专业律师代理此事,以确保流程的正确进行。
最后,《担保法》第413条明确了“同一财产向二人以上抵押的,先抵 抵押权人登记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与“顺位抵押”概念相符,即在同一抵押物上有多个抵押权时,按登记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
总结来说,用户需要找到正确的机构来办理顺位抵押,这通常会在成都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在进行顺位抵押时,需遵循《物权法》、《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确保所有程序的合法性,并可能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来指导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