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关于非法行医行为,若存在视频和照片证据的情况下,能否据此对涉事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他想了解的是证据的有效性、法律对此类情况的规定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证据有效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视听资料属于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包括录音录像等。因此,视频和照片可以作为证明非法行医事实的证据。《刑事诉讼法》也有类似规定,明确了视听资料的法律效力。
法律责任:根据《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罚款执行:如违法行为人不履行罚款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72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第336条追究刑事责任,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在非法行医案件中,视频和照片可作为重要证据,相关部门将依据这些证据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有权对证据及处理结果提出异议。